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 关于费用报销实施细则的通知
时间:2022-10-25   编辑:admin

 

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

关于费用报销实施细则的通知


基金会各部门、各代表处:
       为了规范基金会为规范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的使用和管理,根据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,特制订费用报销实施细则。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特此通知
附件:费用报销实施细则
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

2018年7月5日    
主题词:费用报销实施细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行政财务部  2018年7月5日制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
附件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费用报销实施细则
一、行政报销
1.行政办公费(包括办公用品、水电、取暖、设备修理,物业等)实行预算管理。在部门预算范围内5000元以下费用开支(指小额零星支出)由秘书长批准。5000元以上费用开支由理事长审核批准。
      2.邮电费(包括邮寄、公务电话、网络专用线等)由行政财务部统一办理,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执行(各类邮件由行政财务负责发送并做好登记工作,报销时须附邮件存根联)。
      3.各种设备(包括专业设备、办公设备)由行政财务部统一购置,大额设备购置费开支按有关规定执行。日常设备购置费报销时须附设备清单及经办人签名,由秘书长审核。
     4.修缮费(包括办公用房、建筑物附属设备的修缮等)由行政财务部统一办理。大额修缮费按有关规定执行,须附相关合同,由秘书长审核。
二、出差报销
     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贴费、公杂费,按国家和基金会规定标准执行。各部门事先须填报《出差申请表》,工作人员出差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。各部门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秘书长批准。理事会成员出差报理事长批准,由行政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。
    1.因公出差票务由行政财务部财务统一订购,特殊情况确需另行订购的须经行政财务部同意报主管领导批准。
    2.人员住宿费,理事会成员、代表处主任、秘书处副秘书长以上职务一般不得超过每人每天人民币600元(一线城市),其他城市300元;代表处工作人员、项目人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超过每人每天人民币300元(一线城市),其他城市180元。凭住宿费发票给予报销,超出标准部分由出差人自负,如遇特殊情况超过标准须事先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批准。(一线城市指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深圳四个地区。)
3.如遇两人以上同时因公出差,并为同性时应两人同用一个房间;如果与较高级别人员一起出差时,住宿标准参照职别高的执行。
4.交通费,理事会成员、代表处主任、秘书处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可乘坐飞机经济舱、高铁二等座或普通硬座;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,如遇特殊情况,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后审批通过可乘坐;出差人员如需乘坐飞机,提交申请后由行政财务部统一购买,自行购票机票基金会不予报销;因改签、退票产生费用需要自行承担。
5.市内交通费,需要提供交通费发票,如果是滴滴等网络约车工具需要提供明细,并在发票背面写明乘坐人、往来区间和经办事项。
6.自行开车报销油费或高速费,需与基金会签署《用车协议》,提供车辆行驶本复印件,每公里补贴1.5元,过路费按发票报销。
7.餐饮补贴费,交通费,理事会成员、代表处主任、秘书处副秘书长以上职务,每人每天补贴80元,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。2点以后返回或出发,当他餐饮补贴减半。餐费发票要在背面写明用餐人姓名、用餐时间。
三、加班餐费、交通补贴
1.员工加班于20点后离开基金会的,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,并有相应考勤打卡为依据,可申请餐费补贴15元。
2.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,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。
3.员工因工作或加班,于22点后离开基金会的,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,并有相应考勤打卡为依据,可申请交通补贴10元。
四、人员费用
    人员费用(包括工资、津贴、社会保险)由行政财务部按相关规定核定,经行政财务经理复核后,报秘书长批准执行;基金会福利经费由行政财务部提出预算方案,经行政财务经理复核后提交秘书长审定执行。
五、借款及报销
    因公需要借款,须填写《借款申请单》,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,报秘书长批准,并由财务行政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。
    借款及时办理报销手续。借款人在完成业务后两周内办理报销手续。除幸福密码按场次提交借款申请外,其余情况前账未结清一律从严控制,不得再借款,若确因业务需要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和秘书长批准。
    会计负责报销费用原始凭证的审核,按规定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以下各项要求,否则一律不予报销:
    1.取得的发票必须为正式发票;
    2.发票填写字迹清楚、付款单位填全称、要素齐全;
3.购买物品时,一张发票填写不下时,应附加盖供货方印章的货物清单等单据;
    4.人民币5000元以上发票背面要2名经手人签字;
    5.特殊情况开支的,如酒店场地费、咨询费、加工费、制作费、工程款付款一律凭合同书。
    6.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会议或培训班费用的报销,须在票据后附会议通知(邀请函)及领导审批意见。
六、附则:
1.本办法自理事会2018年6月7日通过之日起施行,秘书长监督实施。
    2.本办法的修订由秘书长提出修改意见,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。

详情请下载附件:关于千训基金会费用报销实施明细通知.pdf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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